FCC 恢復網路中立性

今天早些時候,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 (FCC) 投票決定恢復網路中立性。在四月的公開會議上,委員安娜·M·戈麥斯 (Anna M. Gomez) 投票贊成根據《通訊法》第二章恢復聯邦政府對寬頻網路存取服務的監管。根據一個 新聞稿,目的是確保資源開放、安全、有保障,讓所有人前進。

「寬頻上網是現代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管道,」戈麥斯在新聞稿中表示。 「保護這個對這個國家的安全、經濟、健康、教育和福祉至關重要的關鍵基礎設施是良好的公共政策。價值如此之大,我們不能等到洪水到來才開始建造堤壩。

從本質上講,網路中立性的想法是不允許網路服務供應商(ISP)透過為不同的網路流量來源提供付費優先順序、透過阻止或限制流量來歧視不同類型的內容等方式進行歧視。該規定最初由 FCC 於 2015 年制定,但在 2017 年川普執政期間被推翻。

在另一個 新聞稿,FCC 主席 Jessica Rosenworcel 指出了網路中立承諾確保的保護的五個用例。其中包括防止網路服務供應商阻塞流量、減慢內容速度或創建付費網路快速通道、對寬頻中斷進行監督,以及有權指示被視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外資公司停止任何國內或國際寬頻服務。

在言論方面,聯邦通信委員會指出,它“無權也無意監管在線言論”,並且開放的互聯網保護措施將阻止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這樣做。至於“大型科技”,FCC 認為這是一項重要但不相關的政策挑戰。 「網路中立性很重要,這樣那些試圖與更成熟的公司競爭的中小型公司就有了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而網路中立性將確保『大型科技』不能只是與寬頻供應商達成協議使其產品優於新興競爭對手,」新聞稿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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